私隱政策及個人資料收集聲明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 486 章)訂立。本公司重視並保障閣下的個人資料私隱。
一、收集目的
本公司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,用於以下目的:
- 處理及審批貸款申請
- 信貸評估及還款能力審查
- 核實閣下的身分
- 提供及管理貸款服務,包括還款安排及追收欠款
- 遵守適用的法例、規例及監管機構的要求
- 設計及推廣金融產品及服務(須先取得閣下同意,見第四節)
若閣下未能提供所需資料,本公司可能無法處理閣下的貸款申請。
二、資料可能轉移的對象
閣下的個人資料將予保密,但可能提供予下列人士或機構:
-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(信貸資料庫)—— 本公司亦可能向其查閱閣下的信貸紀錄
- 追收欠款代理及法律顧問
- 本公司的服務供應商、代理人及承辦商
- 公司註冊處處長及警務處處長 —— 按放債人牌照條件的規定
- 任何法例、法庭命令或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對象
三、法定及監管依據
本公司為《放債人條例》(第 163 章)下的香港持牌放債人(放債人牌照號碼 1133/2025),須遵守:
-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 486 章)
- 放債人牌照條件
- 公司註冊處發出的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》下的客戶盡職審查要求
四、直接促銷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 VI 部,本公司在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前,必須取得閣下的明示同意或不反對的表示。
閣下可隨時免費拒絕本公司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。拒絕方法:
- 致電 6513 7222
- 郵寄至 旺角彌敦道 610 號荷李活商業中心 1013 室
本公司在收到閣下的通知後,會即時停止有關使用,並不會就此收取任何費用。
五、資料保安及保留
本公司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保安措施保護個人資料,防止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、處理、刪除、喪失或使用。
個人資料的保留期不會超過達成收集目的所需的時間,惟法例另有規定者除外。
六、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 18 條、第 22 條及附表 1 第 6 保障資料原則,閣下有權:
- 查詢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,並要求查閱該等資料
- 要求改正不準確的個人資料
本公司在處理查閱資料要求時可能收取合理的費用。查閱及改正資料的要求,請寄往:
EC CASH LIMITED —— 個人資料主任
地址:旺角彌敦道 610 號荷李活商業中心 1013 室
電話:6513 7222
地址:旺角彌敦道 610 號荷李活商業中心 1013 室
電話:6513 7222
七、修訂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私隱政策的權利。經修訂的版本將於本網站公布,並於公布時生效。